定边县发展改革局为正科级行政机构,是县人民政府直属的一个宏观综合职能部门,它为政府决策起着参谋、助手的作用。局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2人(男10人,女2人),其中,党员10人,研究生文化程度3人,本科文化程度5人,大专文化程度4人;领导班子由7人组成,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5人,工委主任1人;退休人员8人。局下属单位3个:经济信息中心、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有工作人员28人(男18人,女10人),其中:党员19人,研究生文化程度7人,本科文化程度19人,大专文化程度2人。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城乡建设等各类规划,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全县“多规合一”协调管理。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制定全县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全县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综合协调涉及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关部门规范全县金融秩序,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申报、监管工作。
(四)负责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研究国家投资方向和产业政策,调研区域资源优势,提出重大产业项目和发展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管理和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库的建设。
(六)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资金投向和相关措施、建议,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综合平衡各类建设资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统筹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预算内资金;按管理权限审批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负责中省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编制、上报、监管,负责法定权限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以及社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八)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能源(煤、电、油、气、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化工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规划能源化工重大项目布局。
(十)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组织实施。编制以工代赈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编制全县农业、工业、小城镇建设的基本建设计划。承担西部大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十一)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定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粮食等储备。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物价工作方针、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监控物价总水平。
(十三)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县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促进有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五)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招投标(工程类)管理工作。
(十六)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发展改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十八)承担设立在县发展改革局的各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 址:
陕西省定边县东正街41号县政府大院2号楼
联系电话:
0912-4215402
局 长:
杨卫东